轉知教育部函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施行後,原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時效計算事宜,請查照。發佈於:2018-11-21, 週三 14:28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944主旨:轉知教育部函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施行後,原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得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時效計算事宜,請查照。說明: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6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192828A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附件下載 380084700Y0000000_Attach02.pdf117 kB273 Downloads2018-11-21 14:27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