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自信創新 樂群篤實 服務感恩

「讓愛轉動,中輟無縫!」、「多一份關愛,多一分瞭解,學習不中輟!」、「多一份關懷,少一份遺憾,教育『零拒絕』,有愛真不『輟』」、「一個都不能少,終結中輟!把孩子找回來!」、「看見希望,看見愛,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112年交通安全月

主旨:為因應國民教育法第10條及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第3條之規定,自106學年度起,國民小學「專任」輔導教師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並協助前揭教師補足學分,請轉知所屬相關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1月9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57812C號函暨106年6月3日召開之「國民中小學專認輔導教師資格背景研商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二、教育部以行政委託方式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實施計畫」,預定於107年1月開設「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97學年度起曾任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二)課程內容:
1、兒童與青少年輔導(2學分)。
2、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2學分)。
3、輔導與諮商實習(2學分)。
(三)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07年1月至107年8月(依課程安排於寒、暑假期間平日及學期中之星期六上課,共計6學分,108小時)。
三、相關開課資訊請洽國立清華大學林靜明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反霸凌專線

反霸凌專線

0800-775-889

123

國圖到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