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發佈於:2017-04-07, 週五 16:27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1101 主旨: 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一份。 附件下載 380084700Y0000000_1060024283_Attach01.pdf2273 kB291 Downloads2017-04-07 16:27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