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幼兒園教師留職停薪缺代理教師缺額缺: 因無人報名,錄取從缺,續辦第2次甄試,將於110/7/15報名
第2次甄選相關訊息:
第2次甄選缺額:幼兒園教師留職停薪缺代理教師1名
聘期: 110年 8 月 27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 111年 7 月 2 日
報名資格:
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 園教師資格。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略以:「幼兒園教師依規定請假、留職 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一、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 服務人員代理。…。」故幼兒園代理教師應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第2次報名日期:
110年7月15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2次甄選日期:110年7月15日13時30分起
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