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請查照。發佈於:2019-12-13, 週五 16:32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965 主旨: 轉知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08年11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708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附件下載 1080280333_Attach01.PDF95 kB197 Downloads2019-12-13 16:32 1080280333_Attach02.PDF114 kB225 Downloads2019-12-13 16:32 1080280333_Attach03.PDF279 kB197 Downloads2019-12-13 16:32 1080280333_Attach04.PDF342 kB212 Downloads2019-12-13 16:32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