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所屬原住民族員工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需要,機關應核予放假1日,請查照並配合辦理發佈於:2018-05-14, 週一 13:50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903 主旨: 各機關所屬原住民族員工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需要,機關應核予放假1日,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民俗節日,應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是以,各機關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員工,於所屬族群之歲時祭儀放假日期間,得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足資證明其族別之文件,向機關申請放假1日。 二、 檢附107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1份供參。 附件下載 380084700Y0000000_1070111049_Attach01.pdf179 kB206 Downloads2018-05-14 13:50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