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發佈於:2018-04-25, 週三 16:52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956主旨: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說明: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一份 附件下載 e884e3c5d1e54cc.pdf175 kB223 Downloads2018-04-25 16:51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