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自信創新 樂群篤實 服務感恩

「讓愛轉動,中輟無縫!」、「多一份關愛,多一分瞭解,學習不中輟!」、「多一份關懷,少一份遺憾,教育『零拒絕』,有愛真不『輟』」、「一個都不能少,終結中輟!把孩子找回來!」、「看見希望,看見愛,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112年交通安全月

主旨:轉知臺北市107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臺北市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7年4月19日府授教人字第10711807701號函辦理。
二、107學年度欲申請市外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說明如下:
(一)臺北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准予轉任。
(二)臺北市國中小多校支援巡迴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需執行多校支援巡迴教師計畫:
1、國中:金華國中。
2、國小: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
(三)臺北市關渡國中、至善國中、五常國中、桃源國中及大理高中國中部為共聘教師主聘學校,倘若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仍需執行多校共聘教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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