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之傳染,校園戶外場地開放市民運動部分暫停至6月30日止發佈於:2020-04-28, 週二 10:31 | 作者 總務主任 | | | 點擊數:1256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4日桃教體字第1090035685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考量疫情嚴峻並防止疫情群聚感染,爰校園室內外空間自即日起暫停借用至7月14日止,校園戶外場地暫停開放市民運動部分延長至6月底,將再視疫情狀況做彈性調整。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