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2條、第21條修正條文發佈於:2019-02-19, 週二 08:40 | 作者 總務主任 | | | 點擊數:1968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第12條、第21條一案,業經市府以108年2月11日府法濟字第1080000126號令發布施行。 附件下載 1080012479_Attach01.pdf362 kB348 Downloads2019-02-19 08:40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