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銓敘部編製「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發佈於:2016-04-21, 週四 10:34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6567 一、 依銓敘部105年4月8日部法一字第10540842482號函辦理。 二、 銓敘部為期公務員更加瞭解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相關規定,爰彙整司法院、行政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該部歷次針對服務法第13條規定所為之相關解釋重新編製旨揭彙整表,並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為避免公務員仍有因不諳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而經營商業或投資違反適法要件致遭懲戒處分之情事發生,請各機關學校轉知同仁切實遵守,以及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或於員工教育訓練辦理講習。 三、 旨揭彙整表已置於附件下載請自行下載運用。 附件下載 201604122033170.pdf499 kB389 Downloads2016-04-21 10:33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