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規定,彈性調整辦公時間,彈性時間不以1小時為限,請查照。發佈於:2019-06-12, 週三 11:33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4891 主旨: 重申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規定,彈性調整辦公時間,彈性時間不以1小時為限,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5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80035544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附件下載 1080131137_Attach01.pdf144 kB437 Downloads2019-06-12 11:33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