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106年「幸福快遞 與愛相遇」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03月20日桃檢坤人字第106050012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主旨: | 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106年「幸福快遞 與愛相遇」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03月20日桃檢坤人字第106050012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