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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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愛轉動,中輟無縫!」、「多一份關愛,多一分瞭解,學習不中輟!」、「多一份關懷,少一份遺憾,教育『零拒絕』,有愛真不『輟』」、「一個都不能少,終結中輟!把孩子找回來!」、「看見希望,看見愛,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112年交通安全月

 缺額:幼兒園教師育嬰留職停薪缺代理教師1名 聘期:110年8月27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至111年7月2日

報名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1. 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2.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3.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 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

4.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報名日期:

第3次報名:110年8月3日8 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4次報名:110年8月4日8 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5次報名:110年8月5日8 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6次報名:110年8月6日8 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甄選日期:

第3次甄試:110年8月3日

第4次甄試:110年8月4日

第5次甄試:110年8月5日

第6次甄試:1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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