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自信創新 樂群篤實 服務感恩

「讓愛轉動,中輟無縫!」、「多一份關愛,多一分瞭解,學習不中輟!」、「多一份關懷,少一份遺憾,教育『零拒絕』,有愛真不『輟』」、「一個都不能少,終結中輟!把孩子找回來!」、「看見希望,看見愛,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孩子」     

112年交通安全月

缺額:1.三年級導師1名 2.科任教師 聘期: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1.因無人報名,錄取從缺,續辦第2次甄試。 2.第2次報名日期為110年7月27日。 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第1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第2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3-5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報名日期: 第2次:110年7月27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3次:110年7月28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4次:110年7月29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5次:110年7月30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甄試日期: 第2次:110年7月27日13時30分開始 第3次:110年7月28日13時30分開始 第4次:110年7月29日13時30分開始 第5次:110年7月30日13時30分開始 其餘詳如前公佈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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