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次實缺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缺額:六年級導師1名
聘期: 110年8月27日起至111年7月2日止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第1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第2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3-5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報名日期:
第1次:110年7月26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2次:110年7月27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3次:110年7月28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4次:110年7月29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5次:110年7月30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甄試日期:
第1次:110年7月26日13時30分開始
第2次:110年7月27日13時30分開始
第3次:110年7月28日13時30分開始
第4次:110年7月29日13時30分開始
第5次:110年7月30日13時30分開始
其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