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4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缺額類別:定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教育實習留職停薪缺) 1名,自109年8月實際起聘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
二、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第3條規定,參照附錄三及附表)
3.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三、報名日期:
第1次招考:109年 8月 5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2次招考:109年 8月7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3次招考:109年 8月11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第4次招考:109年 8月13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止
四、甄選日期:
第1次招考:109年 8月 6日9時00分
第2次招考:109年 8月7日13時30分
第3次招考:109年 8月11日13時30分
第4次招考:109年 8月13日13時30分
餘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