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發佈於:2020-01-14, 週二 14:56 | 作者 人事主任 | | | 點擊數:834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一份。 附件下載 1080302629_Attach01.pdf157 kB194 Downloads2020-01-14 14:56 < 前一頁下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