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20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36812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升各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學校環境 教育人員環境教育專業知能,並宣傳我國學校環境教育推 動成果,促進國際環境教育交流,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內容詳如附件,摘要說明如下: (一)對象:縣市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或退休學校 校長、主任或教師,具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曾連 續3年擔任縣市政府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有具體貢獻, 或擔任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有具體貢獻者,預計遴選1 2名。 (二)日期:106年6月1日至106年6月7日。 (三)地點:韓國。 (四)活動內容:出席環境教育年度會議說明我國環境教育推 動成果,並觀摩自然中心及綠色(生態)國民中、小學推 動情形及進行交流。 (五)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06年4月26日止,以送達日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四、請於收件期限內,函送申請表及佐證資料一式2份,公文 正本寄至:真理大學環境教育暨生態保育研究推廣中心 許 毅璿教授收(地址:72147臺南市麻豆區北勢里北勢寮70-1 1號),並副知本局。 五、本計畫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審 查,必要時,得邀請申請人現場簡報。 六、獲選人員於出國交流期間,須儘量蒐集相關資料,並於10 6年7月30日前以分組為單位繳交「出國報告」及「經驗分 享報告」,並配合教育部相關宣導活動。 七、倘有任何疑問請洽本計畫連絡人:真理大學張雅淩小姐, 聯絡電話:06-570-3100分機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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