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龍潭區龍源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小字第1100062517號
 

 

主旨: 為核定本市110學年度國小空間充裕學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暨貴校110學年度空間充裕學校申請書辦理。
二、 考量貴校情形特殊,符合本市空間充裕學校核定原則,本府教育局核定貴校為110學年度空間充裕學校,並依申請核定110學年度班級數進行招收設籍本市之學童,其餘事項請貴校確依「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