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源小總字第1090001876號
附件:
主旨:本校第一屆勞資會議補選勞方代表選舉名額、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等事項。
依據:
一、勞動基準法第83條。
二、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9條。
公告事項:
一、應選勞方代表名額:正取2名,候補1名(女性不得少於1人)。
二、投票日期及起、止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11時起至4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時止。
三、投票地點:本校研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