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6日桃教體字第1090009280號函,為因應及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日止,學校管之自營游泳池、教室、演藝場所及會議室等室內空間,將暫停開放供外界人士使用,惟其餘場域及室外空間仍依管理辦法及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要點辦理。另倘學校有疫情而停班、停課者,室內外場地則全面暫停開放。